通知公告

心理所2018年招收博士生复试方案及规程

发布时间:2018-03-12 作者:学生工作处

  一、复试原则:差额复试、以人为本、公平公正、全面考察、突出重点、客观评价、科学选拔。 

  二、复试形式:笔试、面试。 

  三、复试考生的分组: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复试。 

  四、复试时间、地点及日程安排 

  复试时间 :316(周五)上午体检(可喝少量白水)、下午笔试、晚上心理测评。317日(周六)全天面试。 

  体检:316日(周五)上午8:40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(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安翔北里9号)门诊楼6层集合,带身份证空腹等候体检(体检费319元,请自备零钱)。 

  笔试时间:316日下午13:30-18:00;地点:心理所南楼9层报告厅 

  心理测评时间:316日晚19:00-21:00;地点:心理所南楼9层报告厅 

  面试时间地点:见附件 

  五、复试资格审核 

  1、笔试时应届生需携带身份证、学生证、成绩单(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)、教务处开具的统招统分证明(有些单位可能没有具体格式,只要证明是统招统分生即可,需盖公章)。 

  2、非应届生需携带身份证、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并同意调档的证明(在职定向考生只需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)。 

  3、非在职非应届考生需提供由档案挂靠单位(例如人才交流市场)出具的同意报考并同意调档的证明。 

  4、已毕业的往届考生还需带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的复印件、及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(原件查看后退还回)交研究生部。 

  5、所有考生必须提交一份填写、盖章后的政审表纸质版。 

  备注:笔试前,请所有考生将需要提交的纸质版复试材料准备好,并依照1-5顺序整理装订好,放在桌子右上角,以备监考老师收取。整个复试环节不需要准考证,考生不必提前来学生工作处领取准考证,请各位考生准备好身份证,凭借身份证入场并对号入座,以备身份核查。 

  六、各项成绩计分办法 

  1、总成绩=笔试成绩*50%+面试成绩*50% 

  2、凡是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以录取 

  七、对考生的要求 

  1、遵守复试规定。 

  2、不得问复试老师自己是否能被录取等问题。 

  3、诚实守信,公平竞争。 

  八、体检要求:参照国家相关规定 

  九、录取原则: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勿滥 

  十、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20工作日内在所网页上公布,请各位考生关注心理所网站公告。 

  十一、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 

  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:010-64879520 

  所纪检部门对复试进行监督。考生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,应于结果公布后一星期内提出复议申请,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复议申请后责成相关人员进行调查,并于一周内给予考生答复。若再有异议,按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。 

  十二、备注 

  1、复试生的食宿行费用自理; 

  2、心理所地点: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 

 

心理所学生工作处 

2018-3-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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